你的维生素软糖在韩国属于"普通食品"还是"健康功能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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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维生素软糖在韩国属于"普通食品"还是"健康功能食品"?

KT
Kontactic Team
Editorial Team
2026年7月3日19 min read

你的维生素软糖在韩国属于普通食品还是健康功能食品,取决于成分与宣称。如果它含有列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认可功能性成分清单的原料,并且你在销售时附带功能性宣称,那么它就属于健康功能食品(건강기능식품);否则即为普通食品(일반식품)。决定因素是成分与宣称,不是产品形态。而这一岔路口,早在你完成第一笔销售之前,就已经决定了你的检测要求、标签规范、时间进度与法律责任。

对于欧美的膳食补充剂、蛋白质与功能性饮料品牌而言,这是你需要最先搞清楚的分类问题——先于货运、先于 Coupang、先于你的韩语产品页面。同一款软糖,可能是阻力极小的普通食品,也可能是受到严格管控的健康功能食品,全看它的内含成分以及你如何描述它。一旦划错界线,产品要么被扣在海关,要么面临虚假广告处罚。

韩国的两套食品体系,简明说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식약처)以两条相互独立的法律路径来监管可食用产品。

普通食品(일반식품) 受《食品卫生法》约束;就进口而言,还适用《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该类别涵盖普通食品与饮料——零食、饮品、调味品、以普通食品名义销售的蛋白粉,以及不含任何认可功能性成分、且不带功能性宣称的软糖。

健康功能食品(건강기능식품) 则受专门法律《健康功能食品法》约束。这是一套独立且要求更为严格的体系,专为那些通过认可功能性成分实现某项获认可生理功能的产品而设——如益生菌、Omega-3、红参、以功能为卖点销售的维生素与矿物质,以及其他列入清单的功能性原料。

两条路径虽同属一个监管机构,却对应着不同的文书、不同的检测与不同的责任。把两者混为一谈,是欧美品牌最常犯、代价也最高的一个错误假设。

健康功能食品(건강기능식품) 在韩国是一个法律上明确界定的类别,而非营销标签。它仅适用于以 MFDS 认可功能性成分制成、并带有获批功能性宣称的产品,且受专门法律约束——独立于监管普通食品的《食品卫生法》之外。

A vitamin gummy at a fork between a light conveyor route and a gated inspection route
同一款软糖,两套体系:决定因素是成分与宣称,不是产品形态。

究竟是什么把产品推过了界线

有两个触发因素会把产品从普通食品推入健康功能食品,任意一个都可能足以起作用。

第一个触发因素是成分。如果你的产品含有 MFDS 认可并列入清单的功能性原料——益生菌、Omega-3 及其他获批功能性成分——那就意味着该产品可能属于健康功能食品体系。MFDS 维护着一份认可功能性成分数据库,将你的配方与之逐一比对,正是分类工作的第一步实质动作。

第二个触发因素是宣称。如果你在推广时附带功能性宣称——即声称产品能支持、改善或维持某项身体机能的表述——那么无论你是否有意为之,你都在作出健康功能食品的宣称。在韩国,宣称并非装饰,而是一项监管认定的依据。

关键是要明白:这两个触发因素会相互影响。一款基于认可功能性成分、并附带功能性宣称销售的产品,毫无疑问属于健康功能食品;而一款既不含认可功能性成分、也不带功能性宣称的软糖,则属于普通食品。真正让品牌栽跟头的,是那片混沌的中间地带——一款普通食品却打出了自己无权作出的功能性表述。

产品形态只是干扰项。软糖、粉剂、口服液、胶囊、饮品——韩国一律以成分与宣称来分类,而非以外形。"它不过是颗软糖"并不构成任何分类。

为何仅凭营销文案就可能让你被重新归类

这正是欧美品牌最容易低估的地方:即便配方再普通,仅凭文案措辞也可能触发更严格监管,甚至违规。

以健康功能表述来推广一款普通食品,可能被认定为普通食品"伪装"成健康功能食品。这在《食品标识与广告法》下属于标识与广告问题,并不要求产品中实际含有任何功能性成分,宣称本身即构成违规。

若再进一步踏入类药品领域——即暗示产品可以治疗、预防或治愈某种病症的措辞——你便完全陷入另一种风险:被认定为冒充医药。一款食品(无论是否属于功能性食品)若以药品口吻表述,无论其分类如何,都会招致监管介入。

在韩国,你的宣称是产品法律身份的一部分。同一款软糖,包装背面写上两句不同的话,就可能落入两套不同的监管体系。

Isaac LeeCEO, Kontactic

由此可得出的实务要点是:在审查其他一切之前,先审查你的文案。包装上的每一行字、Coupang 产品页面上的每一句话、每一则广告创意,都是潜在的分类认定依据。这也正是为何本地化的韩语产品页面是一个合规界面,而不仅仅是设计工作——你从本土市场沿用过来的宣称,在韩国未必合法。

Comparison table of general food versus Health Functional Food regimes in Korea
两套体系的差异在于适用法律、市场准入、成分与允许的宣称,而非产品形态。

两条进口路径,并列对照

分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两套体系通向真正不同的进口流程。以下是定性对比——具体程序与费用取决于你的产品,并由 MFDS 制定,因此在正式投入之前,务必确认最新要求。

普通食品(일반식품):

  • 受《食品卫生法》约束;就进口而言,还适用《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
  • 每一批货物都需向 MFDS 提交进口申报;即便在这条路径下,也不存在"直接发货即可"的做法。
  • 货物在进口环节可能须接受查验与检测
  • 销售前须具备合规的韩语标签
  • 不允许任何功能性宣称。

健康功能食品(건강기능식품):

  • 受《健康功能食品法》约束。
  • 在进口与销售之前,须完成上市前营业注册——这是普通食品所不涉及的环节。
  • 仅可使用 MFDS 认可的功能性成分
  • 须使用载明规定功能性说明与注意事项的韩语标签
  • 进口申报须通过 MFDS 专门针对健康功能食品的渠道办理。

健康功能食品路径在几乎每一个环节都要繁重得多:以上市前注册取代仅需逐批申报的做法,可用成分被限定在一份封闭清单之内,标签用语也须遵循规定、不可自行随意撰写。如果你的产品确实归属于此,就要为此做好预算。倘若并非如此——而许多补剂类产品在宣称处理得当的前提下,是可以作为普通食品销售的——那就切勿因文案疏忽而误入更严格的体系。这一分类决定,正是韩国补剂进入市场约需 5–8 个月的时间进度从一开始就走对,还是被彻底打乱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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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两套独立食品体系——普通食品与健康功能食品——由成分与宣称决定,而非产品形态

即便是"普通食品",也不能随意发货

被归为普通食品意味着更轻的负担,而非全无负担。每一批进口食品货物仍须向 MFDS 提交进口申报,可能被抽查或送实验室检测,且在具备合规韩语标签之前不得销售。《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的存在,正是为了给普通进口食品加设一层管控。

两条路径真正的区别不在于"监管不监管",而是"申报加标签"对比"上市前注册、成分受限、宣称须规定、外加申报加标签"。两者都需要一个合规的韩国主体来执行落地。一旦你转为本地化运营,任何一条都无法仅凭一座海外仓库完成——这正是韩国将哪些产品纳入需持牌进口类别这一整体图景的组成部分。

责任由谁承担:进口记录方(Importer of Record)

以下这一点很关键:它决定了你如何设计整个进入策略。韩国把申报、检测与标签的责任落在境内进口商与销售方身上——而非外国品牌。

进口记录方(Importer of Record)是 MFDS 追究进口申报责任、韩语标签准确性责任,以及所进口产品合规责任的对象。你作为境外公司不能得到庇护,也无法把责任转移到海外。必须有一个在韩国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一方来承接这一角色——这正是为何对任何食品或补剂品牌而言,进口记录方(Importer of Record)是一项基础性决策,而非发货环节的细枝末节

这也正是分类不能被搁置到最后再考虑的原因。无论谁做进口记录方,就是在为你的产品所在体系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产品属于健康功能食品,该方即须承接《健康功能食品法》下的上市前注册与规定标签义务;如果是一款带有违法功能性宣称的普通食品,该方则面临标识与广告违规的风险。你最终落入的分类,界定了韩国某一方在法律上代你所承接的责任范围。值得一读的还有税务、VAT 与退货问题——尤其针对补剂品牌——是如何叠加在这一角色之上的

A magnifying glass reviewing supplement ingredients and a product label against a checklist
正式投入前先做自查:将成分逐一比对 MFDS 清单,再审查每一处宣称。

在正式投入前,你可以自己跑一遍的自查

用一个下午的时间,你就能对自己产品的分类得出一个站得住脚的初步判断。它无法替代 MFDS 或韩国法规专家的确认,但足以告诉你自己正在走向哪套体系。

  1. 列出配方中的每一种成分,使用实际的原料名称,而非营销名称。
  2. 将每一种成分与 MFDS 认可功能性成分数据库逐一比对。 若存在任何认可功能性成分,即予标记——健康功能食品体系此时已进入考量范围。
  3. 审查每一处宣称——包装上、拟用的 Coupang 产品页面上以及广告文案中——查找功能性表述("支持""改善""有助于维持")以及任何类药品表述("治疗""预防""治愈")。
  4. 将两项结果合并判断。 认可功能性成分加功能性宣称,指向健康功能食品;无功能性成分且无功能性宣称,指向普通食品;有功能性宣称却缺乏依据支撑,则指向一个你必须在上市前解决的标识与广告问题。
  5. 对照权威原始来源加以确认。 在韩国官方法律门户(law.go.kr)上核对相关法律,并参照 MFDS(식약처)的最新指引;同时切记,海关处理最终要通过韩国关税厅(Korea Customs Service)依据你的进口记录方所提交的具体申报来完成。

如果第 2 步与第 3 步都顺利过关,那么你的产品很可能属于普通食品——仍须进口申报与韩语标签,但走的是较轻的路径。如果任何一步"亮起红灯",那么你要么已身处健康功能食品体系,要么距离一句疏忽的表述引发违规仅一步之遥。无论哪种情况,你现在都已在发货之前弄清了自己走的是哪条路径。

常见问题

产品形态——软糖、粉剂、饮品、胶囊——会影响分类吗? 不会。韩国以成分与宣称来分类,而非以物理形态。同一款软糖,视其内含成分与推广方式,可能是普通食品,也可能是健康功能食品。

不含任何功能性成分的产品,也会被标记出问题吗? 会。以功能性或类药品宣称来推广一款普通食品,可能被认定为标识与广告违规,或被认定为冒充医药——而这并不要求产品中实际含有任何功能性成分。

被归为普通食品,就等于在海关一路畅通吗? 不是。普通食品仍须向 MFDS 提交进口申报,可能被查验或检测,且在销售前须具备合规的韩语标签。

我的境外身份能否使我免于承担责任? 不能。韩国把申报、检测与标签的责任落在境内进口商与销售方身上。你需要一个愿意为你产品所属特定体系在法律上承接进口记录方角色的韩国主体。如果你仍在权衡不同路径,我们的韩国市场进入决策指南(面向补剂品牌)会逐一梳理各种选项。

不确定自己的产品归属于哪套体系?

Kontactic 会在你发货之前,依据韩国普通食品与健康功能食品规则,对补剂与功能性食品配方进行筛查。欢迎就你的产品与宣称与我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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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K
Kontactic 编辑团队

由拥有 15 年以上跨境经验的韩国与全球电商运营专家组成,由 CEO Isaac Lee 领衔——他是 KOTRA 认证顾问,并担任首尔市与韩国关税厅官方讲师。我们每天都在为西方品牌操盘韩国市场进入,这个博客记录的正是我们在一线的所学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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